一、举报网站受理范围:
二、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三、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。
四、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举报反映的问题要主题鲜明,事实清楚,内容具体。
五、对反映的以下事项,不予受理: